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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用艺术规律涵养书坛生态——当代书坛现象的思考

        作者:朱以撒2018-01-21 10:20:54 来源:中国艺术报

        当代书坛的种种现象,反映了书坛中人的各种诉求与行为——有让人欣慰的,也有让人觉得应当引导的、调整的。现象纷繁是正常的,没有现象才是不正常的,现象是用来思考的,思考使人走向深刻,有利于书法艺术的发展。


        持守规矩,不离正道

        书坛中人的成分比较驳杂,和一些门类不同,书法艺术的公共性特征比较明显,各行各业中对书写有热情的人都可以汇集到书坛中来。这些年很明显地可以看到许多作家、演艺界人士、官员、名流都在书写。这当然是一件大好事,因为书写可以使人记取汉字,知其形、声、义,书写久了,对汉字也就有了切身的体验,通过书写感受传统文人的优雅、斯文之姿、之韵。但是书写和书法截然不同,书写就是把汉字写清楚了,使人知其义而不生错舛,但它与书法相距十万八千里。书法需要体统,需要一套经过刻苦训练而掌握的创作技能,才可能进入审美范畴。如此说,一位再有才华的人,再赫赫有名的人,真想由书写进入书法,都得从头开始,按学书规矩而行,循其规蹈其矩方有前景。那种把书写视为书法的人,也就无视书法的种种规矩和要求,无视书法艺术的外在门槛和内在规定性。如果再以此张扬、鼓吹,也就害处不浅。如果一位名人以书法之美应对社会,能起到传播美感的作用;如果只是涂鸦,又以号称著名书法家流行于世,那就是一种污染和破坏了。如今书坛中人不论何种成分,都以书法家自称,故鱼龙混杂、真赝交集。把自己的书写等同于书法的人多了,书坛中人的身份就很驳杂,对书法艺术也就缺乏敬畏,谁都可以进来闯天下。 《三国志》称: “人各有志,所规不同” ,一个人对于书法艺术的态度,可以看出格调高下,品位雅俗。同时,社会中不少人对书法家的认识也很肤浅,认为书法创作过程迅捷、轻易,并不考量其背后长期付出的艰辛劳动。

        文学艺术各门类都有自己的规矩,书法自然不能例外。明人胡应麟认为: “风雅之规,典则居要。 ”书法生活是精神生活,精神生活是私有的,自由的,却是需要提高的。书坛需要建全规矩,规矩是一种约束,也是一杆标尺,用以衡量书坛之人、书坛之事。守规矩应当成为一种习惯,不守规矩理应戒止。对于一个组织,在吸纳新会员,在组织书法展览评审、书法理论研究等活动中,持守规矩就可以更加客观、公正使人信服;作为书法家个人,自觉遵守规矩,自律不辍,也有利于不离正道,行于大道。


        抵制抄录带来的文化惰性

        我们正处在一个学习的时代,学习对于书坛中人来说是十分必要的,这一点是没有疑义的。但当代书法家的学习现象还是有几个比较明显的不足。首先是学习的狭隘,譬如在学技能时,对其它修养的关注程度就不够了。书法艺术只是一个范畴,学习应该进入更为广大的空间,获得更广阔的视野,培养更深远的胸襟。鲁迅曾批评“叮于一处”的学习方法,因为人如此囿守,难免枯落。其次是功利的学习,什么能产生功利学什么。学所谓有用的,弃所谓无用的。功利之学使人偏颇、短视,成为实用主义者,是精神上的唯利是图者。其三是应景的学习。学习可以作为门脸,自诩好学习爱读书已成时髦。清人方东树曾谈到一种伪学习,是学不到真学问的。伪学做为一个面具,应对社会、他人,最终流为浅薄。对于个人来说,能否让书法艺术成为持续发展的一种精神活动,最终还是倚仗读书积累下的学识。人们在读书中感受思想之美,道理之美,情调之美,修辞之美,原创之美。相比之下,古代书法家的形象是比较丰富饱满的,究其根柢是文化素养在起作用,是一个有文人情怀的人,而不是一个干巴巴的书写艺人。陆游认为:“君子之有文也,如日月之明,金石之声,江海之涛澜,虎豹之炳蔚” ,很有活力,生机勃勃,风雅鼓荡。书法创作允许不原创,书法家一生可能会反复写某一个内容,或以抄录古人诗文为务,但有文化素养和追求独到的书法家却会追求原创、尝试原创,抵制抄录带来的文化惰性。 《兰亭序》 《祭侄文稿》 《黄州寒食诗帖》都是原创,原创使人提升,有活力,有一个追求的方向,书法创作就是追求最大的可能性,探索其复杂性,体验其神秘性,倘若蹈袭的惰气萌生,也就使人丧失原创的动力。当然,原创的基础来自大量的阅读、思考,才能得以转换。在这方面,古今书法家的差距也最大——许多的个人书法展览上都是古人诗文的聚合,看不到我手写我文的场景。抄录成了习惯,也就不可能开辟新的审美空间、开拓个人的审美理想。一个当代书法家除了创作,成为技能高超的善书者,他在文、史、哲方面还有哪些学理性的研究?如果是古人,要回答这个问题应该是不难的,但对于当代书法家来说,除了创作,还是创作,也就不免单调,不免平面,有志向者理应要有超出书法创作之外的文化追求。


        书法评论的公信与自信

        当代书法评论也是大家觉得十分薄弱的地方,原因是长于颂美短于规过。碍于远近的人际关系,书法评论总于屈已于人、于事,达不到评论的真实。史论研究者众,面对过往的史实、人物、事件,不牵涉世俗趋舍,表达的心态也就大有不同。

        清人薛雪曾经论述:“阿私所好,爱而忘丑。如某之与某,或心知,或亲串,必将其声价逢人说项,极口揄扬。美则牵合归之,疵则宛转掩之” ,当代书法评论往往就陷入这种人际关系的牵绊之中,从而不能尽到评论的义务。习近平总书记曾批评“红包厚度等于评论高度” ,认为“不能都是表扬甚至庸俗吹捧,阿谀奉承” ,因为评论一媚俗就丧失了它的功能。因此一个评论者也需要贮存一些评论的基本素质。譬如艺术的良知,良知的具备使人从文本出发,面对文本而不是面对人情。人情何其多,面对人情、为情所困也就损伤了良知,笔下必然阿谀奉承之论,一个评论者为情而评,弃文本于不顾,文不符实,也就自损形象,无良知可言。因此把握文本是第一位的,削弱人情给予的扰攘是一种必须。譬如艺术的立场的建立,学衡派曾认为:“讲究学术,阐求真理,昌明国粹,融化新知,以中正之眼光,行批评之职事,无偏无党,不激不随。 ”立场是由自己的审美经验、思考确立的,不是浮萍任意东西。立场又是独立的,不因人、因事俯仰无定,而是一以贯之,并随着逐渐的提升,使立场更为完善。譬如在评论能力的掌握上,要注意评论不是谩骂,要有学理支持,能力需要培养、储存,能力的提高有助于评论的独立、独到,更能揭示其深刻内涵。譬如评论语言的运用,再精密的思考和认识,最终都倚仗语言来体现,语言的能力如何,关系到能否评说清楚,因此语言的力度、温度,语言的美感都很值得期待,许多评论语言的苍白、浮华、失度、晦涩、粗糙、混沌,都使评论主张大打折扣。古代文人是赞美并践行风雅精神的,关注时下的现状,有明确地介入意识和主体性精神,使书法评论建立公信与自信,其中就含纳了思想、知识的增量,因此每一次的评论,也是评论者对自己精神世界和专业力量的勘探和考量。遗憾的是当代书坛的评论队伍难言强大,评论人才依然不足。

        书坛就是一个巨大的生态场,四时异景,万卉殊态,或吟咏规范,或不守畦町,有各自的生长态。但是,只有自觉遵守书法艺术规律,规延风雅,去除芜杂,不断提高个人精神生活的质量,才可能形成合力,共同推进书法艺术事业的进展。


        责任编辑:静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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